重点实验室(智能所)2016年“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16-06-22点击数: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计划”)实施办法及电子工程学院“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实施方案,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智能所)“优研计划”实施方案。

(一)面向对象

“优研计划”的面向对象为2017年度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生,包括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水平大学的学生、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及专业能力突出的学生两类。

(二)申请资格

1. 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有志于在相关专业领域提升自身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

2. 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水平大学学生

(1)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部)(“2+7”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60%。(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2) “2+7”高校以外的其他“985”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40%。(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3) 非西电“211”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30%。(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排名位于专业前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本科生,排名位于各专业前4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其他工学或理学专业本科生,排名位于各专业前30%。

(5)非 “211”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为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位的申请者成绩排名须在所在学院、所在专业的前10%。

3. 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及专业能力突出学生

(1)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分站赛银奖及以上获得者;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安全专题邀请赛和模拟电子系统专题邀请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6)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7)发表或已录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经学院审核小组认定);

(8)可展示的科技作品等原创性成果(经学院审核小组认定)。

4. 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与“优研计划”所申请的专业原则上应为同门类。

(三) 其他说明

1.优惠政策、申请及录取程序、报名材料、优研选拔工作进度安排等参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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