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08级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时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7-02点击数:

200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

鉴于我校200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2008级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2008级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最迟应于2015年9月15日前申请毕业答辩或毕业学位答辩,仅通过毕业答辩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最迟应于2016年9月15日前申请学位答辩。

届时未申请或未通过毕业或毕业学位答辩的学生,将相应作出肄业或结业处理,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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