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所科研工作和研究生论文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条例。所有教师和研究生必须遵守本条例。
1. 智能所内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所里进行的本年级及高年级每月报告,不得无故缺席。
2. 每个研究生参加月度报告之前,必须递交一份PowerPoint格式的报告,该报告包含的幻灯片页必须有:题目页、内容页、上次报告回顾页、本次报告内容页、下次报告计划页;其中本次报告内容由工作方案、实验结果、结果分析三部分组成,总共不少于10页。
3. 对于每个研究生,本所组织五人教师小组进行报告指导,五位老师评点后给出成绩,成绩为“通过”、“警告”或者“不通过”其中之一;最后由所研究生小组讨论宣布本月研究生的成绩。
4. 每年组织的研究生一年级的月度报告在7月前后的为开题报告;研究生二年级的月度报告在1月前后的为中期报告;研究生三年级的月度报告在8月前后的为总结报告。具体报告日期以实际报告时间为准。
5. 二年级研究生在中期报告之前的所有报告中,连续三次报告成绩为“警告”计为一次“不通过”,累计有两次报告成绩为“不通过”,则中期报告成绩为“不通过”;三年级研究生在总结报告之前的所有报告中,累计有三次报告成绩为“不通过”,则总结报告成绩为“不通过”。
6. 如果研究生在答辩前总结报告成绩为“不通过”,还有一次参加答辩资格报告的机会,如果答辩资格报告成绩为“不通过”则延期至夏季答辩。
7. 月度报告的每个时段均有一位老师作为小组长;每位听取报告的老师必须根据研究生的报告情况给出点评意见和成绩。所有参加教师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8. 关于听取报告的教师安排,本所一位老师专门负责协调所内教师的参加报告组次和时间;在每次进行月度报告的一周前负责通知所有参加报告的教师和学生,并给出详细的时间、地点、时段安排文档;所有参加教师如无特殊情况须遵照执行。
9. 本所月度报告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报告研究生文档及成绩和最终报告成绩汇总,并向本所的答辩小组递交报告成绩。
智能信息处理研究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