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在智能信息处理研究所从事研究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要求如下,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1. 智能所科研补助以奖励的方式发放。(1) 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生,项目完成后根据其工作情况和申请软件著作权或发明专利的情况给予适当奖励;(2) 论文奖励,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目录),根据学校和所里的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2.研究生必须每月提交一份工作进展报告,并主动向导师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必须每半年以书面的形式详细汇报具体的研究进展,报告的提交时间:(7月1~10日)和(1月1~10 日)。博士生每学期必须在2楼学术报告厅公开做工作汇报一次,接受导师质询,每次不少于90分钟;硕士生从第三学期开始,每一个月必须在2楼学术报告厅公开做工作汇报一次,接受导师质询,每次不少于20分钟。汇报时间由所里统一安排。
3.研究生的学习时间年限遵从研究生院的规定。
4.博士生在毕业前, 必须发表不少于3篇核心期刊论文 ,且两篇被EI检索或一篇被SCI检索;硕士生在毕业前,应发表不少于1篇核心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硕士答辩集中受理(受理时间见附件6)。在最终提交毕业论文时,满足上述规则方可申请答辩。
5.研究生对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具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导师的明确许可,不得向外单位人员泄漏本室的研究项目的名称、成果和技术细节(秘密),应当对所内使用的科研资料 、测试数据等承担保密业务,不得在互连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内部及秘密级以上的资料。对造成泄密的责任人将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6. 在工作时间,不得利用本单位的计算机与科研无关的活动。
7.研究生由于学术研究需要可以使用本单位高性能实验室的设备,但需要事先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7.研究生由于学术研究需要可以使用本单位高性能实验室的设备,但需要事先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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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请假条
附件2 智能所论文发表管理办法
附件3~4 智能所学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5 智能所博士答辩前需提交的材料
附件6 智能所学位答辩工作规定
附件7 智能所在研项目